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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和经纪人黄健从美国回来有一段时间了,关于桑兰的诉讼案件也在诉讼中处于审议阶段所以暂且告一段落。 但是,两人和律师海明之间,开始向后者索取律师费,纷争不断。 从公开矛盾到现在,海明在微博上诉说桑兰和黄健美之间的各种劣迹和谎言,暴露了。 但是,作为事情的另一边,桑兰和黄健对外界反应很少。 昨天,桑兰的经纪人黄健第一次开口,回答并驳斥了海明矛盾爆发以来对两人的各种指责。
众所周知,海明与桑兰、黄健之间最大的矛盾是律师费用的支付问题。 从8月初到现在,这两个多月来,海明先在微博上向桑兰追钱,然后把桑兰、黄健告上法庭。 但日前,海明突然在微博上宣布,指控桑兰拖欠律师费的诉讼胜诉。 僵持了两个月的律师费用纠纷似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海明在10月18日说:“我赢了指控桑兰的事件。 法官看到我为桑兰工作的两个大箱子的文件和资料,知道桑兰没有付律师费,只付了一半以下的法庭费,当场缺席了桑兰败诉的判决。 ”。 之后,海明在微博上表示,年末去北京向桑兰索取律师费,将回收的所有收入捐给希望工程。
对于这个结果,黄健和桑兰怎么应对? 他们会通过服从判决来结束这件事吗? 有了这个疑问,记者第一个把问题扔给黄健,他的回答让记者吃惊。 他告诉记者事实就像海明说的那样,根据他诉讼至今没有判决。 “大家都没有去法院确认这个消息,只是听海明一个人说。 事实上,根据我在法院调查的资料,现在这个案件没有得到最终的判决,交给法院的仲裁委员会作出判决。 因为在我们和海明当初的代理协议中,律师和委托人之间如果有矛盾,就有必要通过仲裁委员来处理。 ”。
另外,在海明的微博上,黄健也认为有很多脆弱性,足以验证其不确定性。 “法院明明知道桑兰回国了,却没有在缺席审判中直接败诉的判决。 而且既然海明胜诉了,就可以发出判决书给大家看。 为什么没有?
矛盾地查明双方关系因钱而破裂
回顾整体,海明首次公开是与桑兰黄健的矛盾,后者到达美国一个半月后。 8月上旬,海明首次在微博上向桑兰和黄健索取法庭杂费和律师费。 关于追究了部分费用的海明,之后也证明了,说打折了。
关于是否拖欠海明的律师费,黄健的态度非常坚决,那是全面否定。 他的理由是海明一开始就确定免费表示桑兰代理诉讼。 “海明今年3月向桑兰发送了委托协议。 以前他说免费代理,这个协议上写着按时收钱。 他说这个合同只是个模板,当时起诉来不及,叫我马上签字。 即使我和桑兰的原计划由海明免费代理,按理说,只要赢了诉讼我们就要付给他相应的费用。 也就是说,因为是风险代理,所以当时签了字。 诉讼还没结束,就向我索取了律师费用。”
黄健还主张自己和桑兰没有逃避法庭的杂费和其他花店的支付,只是希望所有花店都有根据。 “给我看看收据,让我明白所有支出的原因。 一次给我一张纸。 上面随便用钢笔写着两三千美元要付钱吗? ”。
出尔反尔律师费怎么定性?
8月11日,海明在微博上继续向桑兰追讨律师费,这次海明在诉讼中战胜桑兰。 没有理由再拖欠了。 “(桑兰)意思是只赢了诉讼就支付,现在不支付。 按时支付合同是按时支付的,不是赢了后支付的。 退一步说,现在呼吁保险企业和美体协的诉讼赢了,应该支付。 ”。
海明说的“赢了诉讼”是桑兰最初与三家保险企业达成的和解。 这次和解被认为是桑兰这次跨国诉讼中最大的胜诉,海明当时在微博上评价说“走在时代的前列……取得了彻底的平反”,对自己主导下的和解感到骄傲。 然后黄健在新华社的采访中结束了“桑兰的后半生不用担心”的话。 可见双方对这个结果都十分满意。
在这个过程中迅速发展,桑兰认为理都应该向海明支付一部分律师费。 桑兰为什么不多次给律师费用呢? 对此黄健提出了自己的理由。 据说黄健事后知道桑兰的损失比所得的好处大。 “当初我们决定和保险企业和解,再也不告诉的条款是海明在法庭上自己决定的,他没有事先向桑兰说明,完全是自己个人草率的行为。 他试图早日和解,不顾自己委托人的利益。 但是,桑兰没办法。 因为法院里只有她和律师在现场,她只能相信自己的律师。 如果海明事先向我们提出这个,我们绝对不同意和解。 ”。
事实上,海明突然向桑兰收取律师费和法庭费确实很难理解。 就像黄健说的,在这件事上上海明前后的说法不一致。 早在5月12日,也就是桑兰诉讼案件提交法院后,海明就向媒体公开说,他准备免费代理桑兰案件,即使赢了也不准备支付费用。 但是,现在桑兰与一些被告和解,在与刘谢等人的诉讼案件还处于审议阶段时,海明开始向桑兰索取律师费。 究其理由的海明说,桑兰的民事诉讼案件最近没有开庭的可能性,必须在至少半年后等待。 黄健不付律师费,缓解了他的心情。
是中途撤回事件退缩了,还是只要求自保?
8月30日,桑兰的身份从原告变成了被告。 起诉她的是她在另一场诉讼中的委托律师海明。 从诽谤到暴力威胁,从拖欠律师费到骚扰,桑兰面对至少12项指控,分别被索取25000美元共计30万美元。 在起诉桑兰的基础上,海明也要求撤出桑兰的诉讼案件,中止与桑兰的委托关系。 他的话是桑兰和黄健的无情让他后退了。
但是在黄健看来,海明想取消事件不是因为所谓的“白输出,得不到报酬”。 因为海明担心自己在本案中的失误会被法院处罚。 “当时,对方律师提出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说起诉有没有证据的嫌疑,向法院提出了动议。 美国法律条文中的rule11是惩罚不真实原告和原告律师。 ”。
对此,海明自己在7月9日的微博上也表示:“莫虎今天向我发出了最后通牒:他于本月12日正式向法院提出rule 11惩罚动议,要求法院惩罚我和桑兰本人。 他说我新撰改的诉状不真实,没有证据。 所以,法庭惩罚原告和律师,支付被告的律师费。 ”。
黄健说这项动议的可行性非常低,理由是海明不想继续桑兰代理诉讼,“美国自1974年以来就没有原告和律师。 我被rule11处罚了。 这只是对方律师的威慑力。 而且,这个事件在法律上即使过了追诉期,追诉期的认定也有不同的说法。 也就是说,有必要打,第一个原因是海洋本身有风险,所以事件还在审议阶段由他撤退。 ”。
回首往事,黄健后悔与海明签约了
律师费和房租是双方纠纷中最核心的两个问题,也是海明诉桑兰时最经常提到的两点。 毕竟这些争论都是由钱引起的。 双方发生金钱纠纷后,其他矛盾被海明从微博上清除了。 但是,除了律师费和房租之外,海明对桑兰和黄健两人的其他指责,是涉及法律手续还是没有根据。
对于海明的其他指责,黄健不想一一回应。 他说:“起诉性侵犯事件是为了拿到绿卡,反驳等于自己丢脸。” 不值得! ”黄健说现在自己和桑兰已经联系了新律师,比较案件积极咨询专家。 桑兰也向纽约联邦法院提出海明不能在这件事上成为自己的委托律师。
回顾与海明的纷争,黄健表示桑兰的诉讼案件还没有结束,自己和桑兰必须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所以,我不想在海明被夺走太多精力。 只是黄健坦白说:“没想到和海明的合作会导致诉讼整体的失败,现在想想就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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