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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4名非国家职工受贿罪,奇怪的是,涉案金额中损失了400万元。
根据法庭检察机关的公诉,2003年,首先王勇这位中间人,接受当时天津泰达老总张义峰的委托,希望能操作当时甲a联赛天津泰达的上海中远比赛,所以王勇对申思先生说,操作这场比赛,天津泰达可以保级。 之后,申思分别找到祁宏、江津、李明(小),有人出钱,请他们帮忙,让天津泰达赢得这场比赛,三人都表示理解。 结果天津泰达以2比1战胜上海中远,保级成功。
比赛当晚,申思接到王勇的电话,然后去一家酒店房间受贿200万美元。 他后来剩下的三个人分别接到申思、王勇的电话,还分别在同一个酒店的同一个房间拿了200万人。 虽然检察机关只提到了800万元,但当时天津泰达俱乐部的老总张义峰是书面的,说当时俱乐部方面一共打出了1200万元的打点。 其中400万元现在还没有着落,这400万元很可能被中间人和其他受益者分割。 (记者郑小龙)
标题:热门:国脚案400万受贿款人间蒸发 或被中间人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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